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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些变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发布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4

  日前,科技部公布了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5年6月27日起施行。
  《细则》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于1999年首次发布,2004年、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细则》施行以来,为推动落实《奖励条例》、规范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奖励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细则》亟待修改完善。
  突出奖励导向
  新修订的《细则》突出奖励导向。强调国家科学技术奖坚持国家战略导向,坚持“四个面向”,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重点奖励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同时,围绕国家战略导向和科技创新发展目标,完善各奖种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明确评奖周期和授奖数量。国家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次授予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每个奖种的特等奖项目不超过3项,一等奖项目不超过该奖种奖励项目总数的15%。
  优化提名评审机制
  在优化提名评审机制方面,《细则》明确,一是落实“提名制”要求,强化提名者责任。二是细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后的配套规定。三是细化候选者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四是完善奖励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组职责和组建规则,建立评审信誉管理机制。五是规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在评审组初评前可以进行通讯评审。六是将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者及其候选项目公示阶段调整为受理后和初评后,并新增提名前公示要求,异议受理期相应调整为公示期间。
  强化诚信监督和保密要求
  在诚信监督方面,《细则》一是明确监督委员会履职方式。监督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则,通过现场监督、审议工作报告,以及经奖励委员会授权对重大问题组织专项调查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实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在提名、评审等活动中对相关个人、组织的诚信情况进行审核。三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可能影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的活动。四是细化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各类主体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
  针对保密要求,《细则》提出,一是建立健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加强全过程保密管理。二是规定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对违反保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郝杰)